香港418、468權益全攻略:連續性合約修訂對僱員與僱主的影響

《僱傭條例》中有關「連續性合約」的規定將於 2026 年 1 月 18 日進行重大修訂。原有的「418」規定,即要求僱員在同一僱主下連續工作達 4 週或以上,且每週工作至少 18 小時,才能享有法定假期等勞工福利,將被改為「468」方案。 我們今天就來拆解468條例的權益、影響力、以及僱主/HR合規策略及規避漏洞對策,助僱主與僱員掌握最新勞工法例。 468條例是什麼? 468條例是香港新修訂的《僱傭條例》有關「連續性合約」的工時規定,將原「418條例」要求的「連續4週、每週最少工作18小時」,改為「4週內合共工作最少68小時」就符合連續性合約資格。 「連續性合約」合約適用於全職、兼職及臨時員工,從而享有包括 法定假日薪酬、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貼 等僱傭福利。 468修訂的實施時間表 HR們,趕緊準備記錄工時系統吧! 468與418的差別解析 468 與 418 規定是香港《僱傭條例》中,用來判斷僱員是否享有法定福利(例如有薪年假、疾病津貼等)的工時標準。 方面 418 規定 468 規定 計算單位 每週18小時,連續4週 4週累計68小時 適用對象 工時穩定員工 兼職/散工更多 門檻難度 較高(72小時) 較低(68小時) 預期受惠 少數 +1.1萬人 468的權益詳解 根據468條例,只要僱員在連續4星期內合計工作達68小時,即視為「連續性合約」受僱,可以享有《僱傭條例》下的法定勞工權益。 有薪年假 滿12個月服務後,首年享有7天有薪年假,其後年資遞增至最多14天。 法定假日薪酬 符合條件的僱員享有法定假日薪酬,僱主需支付全薪(包括農曆新年、勞動節等)。 疾病津貼 符合資格者每月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,最高累積可達120天,病假日需出示醫生證明。 休息日 每7天最少有1天休息日(可無薪)。 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 連續受聘滿2年及以上遇遣散或長期服務可申請,金額受《僱傭條例》和年資規定。 產假與侍產假 適用於達標女性(產假10-14週)及男性僱員(侍產假5天),需符合法例要求. 468條例的有薪年假計算 符合468條例的僱員,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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